南海仲裁裁決,如同海妖「塞壬」1的歌聲,迴蕩在南中國海上空,時而婉轉悠揚,時而繾綣纏綿,令有些人情思蕩漾、心旌欲搖,還有個別則更是血脈賁張、奮不顧身,無法控制自己的欲望。
近年來,菲律賓把該裁決抬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菲律賓外長馬納洛在2023年7月12日發表聲明稱:「裁決是里程碑,為進一步發展國際法做出了貢獻」;「裁決已經成為國際法的一部分」;「裁決是菲律賓的,也是世界的」;「裁決將為所有努力爭取和平解決爭端和維護『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的國家、民族和人民照亮道路、指明方向」。2果真如此嗎?裁決真的化解了中國與菲律賓之間的南海爭端嗎?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如果不是菲律賓上一屆的杜特爾特政府與中國政府將裁決擱置,若一味聽從「塞壬歌聲」的蠱惑,今天中菲之間的南海紛爭會演化到何種程度?
因為裁決沒有增進國際社會對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理解與共識,反而擴大了分歧,使得《公約》進一步陷入碎片化。裁決還在一定程度上也損害了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權威性和公信力,而且目前附件七仲裁機制過分肥大而常設性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卻在某種程度上被架空,使得公約的爭端解決機制進一步往畸形的方向發展,可說裁決嚴重損害了締約國對於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信任和信心,使得對於利用法律途徑解決南海問題,增加了更多的障礙和不確定性。3
菲律賓聲稱,「裁決確定無疑的處理了歷史性權利的地位問題」。但事實上,退一萬步,即便承認裁決的有效性,裁決充其量也只是認定了對於主張生物和非生物資源排他性權利性質的歷史性權利的效力,裁決沒有也不可能處理中國對於島礁領土主張歷史性所有權(主權)的效力,同樣也沒有處理中國對於島礁與水域作為一個整體主張歷史性所有權的效力問題。這是任何一個依據公約成立的法庭不可能也無法處理的議題,因為它屬於海洋法(《公約》)之外領域。4正如,菲律賓在裁決發佈之後,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將仁愛礁作為卡拉延群島5的一部分,屢屢主張仁愛礁的主權,而並沒有單純把仁愛礁區域視作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一部分。6即為明證。
菲律賓聲稱,「裁決確定無疑的處理了海洋權利(maritime entitlement)問題」,但這恰恰是裁決中爭議最大的部分。7目前那些號稱支持裁決的國家,比如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法國、新西蘭等幾乎無一例外有與裁決不符的主張。8日本依據總面積僅為9.44平方米的沖之鳥礁,主張超過超過4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日本還主張沖之鳥礁擁有超過200海里的外大陸架。9美國依據陸地面積僅為0.012平方公里的金曼礁(Kingman Reef),主張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10法國基於克利珀頓島(Clipperton Island)主張434,619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11 ,甚至還主張克利珀頓島擁有超過200海里的外大陸架。澳大利亞根據自然環境極端惡劣、人類無法居住的赫德島(Heard Island)和麥克唐納島(McDonald Islands)主張200海里的海洋權利。12
相比之下,中國南沙太平島的陸地面積約為0.51平方公里,是日本沖之鳥礁的五萬四千倍,是美國金曼礁的42.5倍,根據裁決卻只能享有12海里的領海,不能主張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更不用說太平島上有淡水、有土壤、有植被能夠維持人類居住和其本身的經濟生活13,而沖之鳥礁和金曼礁卻只有岩石或沙礫。
不僅如此,在實踐中,美國對其他無人居住的遠洋島礁,如貝克島(Baker Island)、豪蘭島(Howland Island)、賈維斯島(Jarvis Island)、約翰斯頓環礁(Johnston Atoll)、巴爾米拉環礁(Palmyra Atoll)、中途島(Midway Atoll)、納弗沙島(Navassa Island)、威克島(Wake Island)等島礁,主張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其中大部分島礁的自然地理條件還遠不及我國太平島等南沙群島各島。可見,美國對於島礁的界定以及可以享有的海洋權利完全是持雙重標準。14美國本土瀕臨大西洋和太平洋,已經是海洋地理的優越國,卻還要依據太平洋上的無人小島主張200海里的海洋權利。事實上,美國依據太平洋上的6組無人小島(群)主張的專屬經濟區的面積大約353萬平方公里(見下表)15,面積超過整個南中國海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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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至少還有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斐濟、基里巴斯、墨西哥、挪威、葡萄牙、南非等國家基於小島礁主張200海里的海洋權利。17
菲律賓稱,「周年紀念是提醒我們作為一個國家和民族所走過的奮鬥歷程。在決定將案件提交仲裁時,菲律賓選擇了『原則』優先、 『法治』優先,以及走和平解決爭端的道路。仲裁庭的裁決肯定了這一行動方針的正確性。」18問題是任何和平解決爭端並不排除「政治談判」的方式,而「法律途徑」通常需要先獲得相關國家的同意。該裁決違反國家同意原則,曲解《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打破「同意」與「強制」之間的微妙平衡,侵犯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背離國際司法化解糾紛與解決爭端的基本宗旨。菲律賓提起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有關事項也必然涉及中菲海洋劃界,與之不可分割。在明知領土問題不屬於《公約》調整範圍,海洋劃界爭議已被中國排除的情況下,仲裁庭仍然越權進行管轄,濫用《公約》第288條規定的「自裁管轄權」原則,超出《公約》所賦予的職權範圍,對於明顯沒有管轄權的事項非法確立管轄權,侵犯了中國作為《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程式和方式的權利,違反了上述「必須查明對該爭端確有管轄權」的義務,也違反了仲裁庭在其《管轄權與可受理裁決》第392段中所承諾的「盡最大可能去解決…...管轄權問題,並查明其自身是否對爭端有管轄權。」19國際仲裁實踐中普遍將「越權」作為主張裁決無效的理由之一,而這就是該裁決的重大瑕疵。
裁決沒有化解中菲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反而製造了更多的矛盾和分歧。正如平托(M.C.W. Pinto)指出:任何爭端解決組織的目標不是製造一個「勝訴者」,相反,它的目標是為兩國提供雙方均認為公平的解決方案,以便兩國以此為基礎發展未來的友好關係。20特別是在東亞的文化傳統中,訴訟傳統上被認為屬於零和遊戲,一方的獲勝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儘管它也可能帶來秩序與安定,這恰恰是以雙方關係的決裂為代價的。中國傳統主流思想是「厭訟」、「畏訟」、甚至是「賤訟」的,認為「訟終凶」,主張「和為貴」。這種思想源遠流長,一直影響到今天,中國的司法機構在解決糾紛時非常注重調解與當事人之間的和解,甚至主張「調解優先」。這也使得中國在國際事務處理上,主張通過平等、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彼此間的矛盾和分歧,而不傾向於選擇打官司、上法庭的方式解決糾紛。國際司法機構與訴訟制度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國際司法機構也應該尊重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傳統文化和習慣,尊重他們對於糾紛解決方式的不同選擇。21但是本案仲裁庭恰恰無視南海問題所包含的複雜的文化歷史以及地緣政治背景,用一種簡單形式主義的法治觀看待中菲之間的爭端,並以一種激進、偏狹地方式解釋《公約》,名義上是捍衛法治,實質上是動搖了法治的根基,製造了更多的矛盾和分歧。22
很多人同情菲律賓作為一個相對弱小的民族,在跟一個大國存在爭端時可能存在的窘境,但是菲律賓沒有必要把提起仲裁的舉動自我神化,進而自我感動。畢竟所謂的「對手」(中國)並沒有接受和參加仲裁程式,聲明將自己打官司的行為莫名其妙的拔高到「原則」和「法治」的高度,不禁令人想起堂吉柯德大戰風車,那些奮不顧身所要維護的所謂的「榮譽」、「自尊」、「原則」與「價值」,可能只是自己想像出來的。這並不是什麼務實有效的舉動。如果這僅僅是菲律賓國內個別政策制定者的「臆想」可能也無傷大雅,但是把它作為一味「興奮劑」投喂給菲律賓全國民眾,客觀上可能就是在激化中菲矛盾、挑動兩國對抗了。而且這樣下去很難說是為了和平解決爭端。
菲律賓外交部聲明稱,「裁決證明了菲律賓的海洋管轄權,以及菲律賓國家和人民對於富饒海洋遺產享有無可爭辯的權利。」正如前文所述,裁決自身充滿爭議,並沒有解決中菲之間的海洋爭端,甚至未能推進兩國對於相關海洋議題形成一些基本的共識,反而擴大了裂痕,使得兩國的政策立場更具有不可調和性。某種意義上說,這個裁決不僅加劇了中菲之間的南海爭議,也加劇了其他申索國與中國之間的爭議,給地區的和平穩定埋了一顆很難掃除的「地雷」。
其實這對南海周邊所有沿海國而言,可能沒有一個是真正贏家,名義「贏家」菲律賓如果要執行仲裁裁決,首當其衝是與中國的對峙和對抗。如果要說有的話,美國可能是最主要的贏家。美國利用其「巧實力」,助力菲律賓仲裁,不費一兵一卒,不僅成功地離間了中國與東盟國家之間的關係,而且在法理上極大的拓展了其在南海自由航行的空間,將南海其他聲索國成功地綁定在自己周圍,為其「印太戰略」以及與中國地緣政治博弈增添重要砝碼。這也是為什麼中國政府堅持認為:這場仲裁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23因為其真正目的不是為了解決爭端,而是助力美國遏制中國。
綜上所述,裁決本身存在巨大爭議,即便是那些號稱支持裁決的國家的實踐也和裁決背道而馳。將裁決等同於國際法或作為國際法的一部分,是一個巨大幻覺,某種程度上是自欺欺人。裁決絕無可能無可爭議的成為國際法的一部分。但是菲律賓聲明稱卻在自我陶醉、自我強化裁決的正當性。甚至把裁決作為菲律賓國家和民族的圖騰與信仰,不能不指出,這種極端偏執的想法是危險的。一個理性、務實的國家,應當認識到裁決沒有解決爭端,甚至在許多方面強化了爭端、擴大了分歧,甚至使某些矛盾具有不可調和性,存在誘發新的衝突、升級舊有矛盾的危險。
菲律賓將存在如此巨大爭議的裁決奉為圭臬,並妄圖執行落實,將之轉化為菲律賓片面的好處和利益,帶來的一定不是南海的和平與穩定,而是矛盾與衝突。這裁決如同「塞壬的歌聲」,聽上去很悅耳、很美,令人怦然心動,但是如果盲目跟隨、聞聲起舞,遲早觸礁,甚至葬生大海,引發巨大災難。任何一個理性的國家都應該拒絕「塞壬歌聲」的誘惑。自我欺騙和自我說服可能可以帶來某種意義感和價值感,但是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依靠「自我欺騙」和「自我說服」活著。 










